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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O二一年一月第二期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时间地点的通知
时间: 2021-01-14     次数: 2549     作者: 本站原创

 

关于二O二一年一月第二期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培训、考核时间地点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及建造师个人:

O二一年一月第二期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将于120日开始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在网上报名,并经省厅审核批准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120-23日。20日上午8:30报到、领取教材并上课。

培训地点:

20-23建筑专业均在文昌国际大厦4楼第一会议室——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20号。

20-23市政专业均在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四楼402教室——文汇西路363号。

20-23机电专业均在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四楼403教室——文汇西路363号。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 123日下午13:00-15:00

考核地点:

1、建筑专业:文昌国际大厦4楼第一会议室——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20号。

2、市政和机电专业: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四楼——文汇西路363号。

四、联系方式及电话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地址:文汇西路363号五楼,百祥路与文汇西路交叉口西南角。电话:8720368687920766

由于培训地点不便于机动车停放,请学员尽量采用公交或非机动车前往。如采用机动车前往的,请提前就近找停车位置。

五、其他要求

1、由于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趋紧,凡参加培训的人员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 “苏康码”绿码;二是现场体温测量低于37.3℃;三是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四是查看“防疫行程卡”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高风险人群接触史和高危环境暴露史等情况;五是培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2.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学员,提前做好学员在上述地区旅居史、经停史等的核实,提醒学员提前14天来扬进行集中医学观察;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学员,需执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供健康码和行程卡。

3、为加强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特别重申以下规定:1、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没有达到要求的不予参加考试;2、严肃考场纪律,不得替考、代考。

特此通知。

附件:二建继续教育人员名单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

2021113


点击附件下载二建继续教育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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