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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动态核查发力,建造师数量不够被取消资质,挂靠的9人被撤消执业资格
时间: 2016-02-29     次数: 3731     作者: 本站原创

资质动态核查发力,建造师数量不够被取消资质,挂靠的9人被撤消执业资格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市行撤字[2016]8号”,决定撤销武汉镇安建市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行政认可,该企业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动态核查中,被发现注册建造师数量不达标,经整改后,被检查出有9名一级建造师挂靠在该公司,最终不仅该公司被撤销了资质,同时挂靠的一级建造师也被取消了执业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申请注册。
 
建市行撤字[2016]8号
武汉镇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资质动态核查中,发现你单位注册建造师数量达不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要求,并给予你单位3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满后,你单位注册建造师人数仍不达标。我部于2014年11月24日向你单位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4]28号),拟撤回你单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你单位于2014年12月25日向我部提出了书面陈述,称已整改完毕。经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查,发现你单位与高雪等9名一级建造师均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我部于2015年10月21日依法撤消了高雪等9名一级建造师的行政许可。鉴于你单位注册建造师数量仍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回你单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及全部副本到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有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月21日
 
附:9名一级建造师的行政许可的撤销
2015年10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建市行撤字[2015]24号~[2015]32号,对高雪、郝云冯、胡栋睿、柳金强、蒙正江、潘磊、孙继先、魏晓磊、余海涛、龚成建等9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的行为,决定撤销了以上9人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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