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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21-08-12     次数: 1830     作者: 本站原创

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报考人员:

为做好扬州市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做好相关考试报名工作。文件后附。

扬州市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地址:邗江区文汇西路363号五楼。联系电话:87922870,18105279086。

特此通知。 

扬州市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21年8月12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12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和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

(二)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试报名、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专业设置

(一)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2324日举行,具体考试间详见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

(二)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专业,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又分设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五个专业方向,共17个专业。除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只设专业考试外,其他16个专业均设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

三、科目作答方式及管理模式

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应试人员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应试人员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规范、标准、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科目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科目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科目要求应考人员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扉页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要求作答。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报考人员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四、各专业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实践要求,并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者,均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17个专业中选一项报名。

(一)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2021年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2)和相关规定(附件3)进行报名。

关于设计工作年限计算问题。报考人的设计工作年限是指申报人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对于取得结构(工民建)专业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后,又获得本专业本科或硕士学历的,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时间可作为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后的实践年限计算。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2021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4)和相关专业规定(附件6)进行报名。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2021年度注册土木 (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电气(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5)和相关专业规定(附件6)进行报名。

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详见附件7

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1231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江苏省202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考前抽查→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考后审查→结果公示”的组织形式。具体事项如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平台及时间

     202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29:00~8月2216:00。报名平台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2. 报名照片

     对于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3. 告知承诺制

     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中的政策规定、办事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其中,《办事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六、核查与监管”条款明确考试主管部门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4. 报名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需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可查看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情况。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

2)往年已注册过的报考人员,登录网报系统后完善注册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24 小时后查看在线核验结果,并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1)中后续流程完成操作。

3)报考人员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系统提示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考试报考条件,签署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并提交。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考前不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试主管部门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备考前抽查或考后审查。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对应报考条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备考前审查。

4)报考人员再次认真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5)对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未通过在线身份信息核验或使用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报名的报考人员,须联系报名所在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5. 属地化管理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前抽查

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为8月12日~24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6日~10月2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后审查

    1. 审查对象。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应试人员。

    2. 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约于2022年1月上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于“江苏建设人才”网站(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发布审查公告,请审查对象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信息短信通知。

3. 上传补充材料。需要补传材料的审查对象须在规定时限内根据审查公告及短信通知的要求上传相应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六)结果公示

1. 公示平台。“江苏建设人才”网站(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执业考试”专栏对所有符合发证资格的应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2. 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资格审查部门(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受理陈述和申辩并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附件8)。

3. 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收费标准

按照原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6245号)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一)报名费:10/人。

(二)考试费:

1. 一级结构工程师:基础128/人;专业144/

2.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150/

3. 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基础128/;专业278/

4. 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工程):基础166/人;专业320/

5. 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基础146/人;专业310/

6. 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基础140/人,专业268/人。

7. 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暖通空调、动力工程):基础128/专业:给水水工程268/;暖通空调280/;动力工程290/

8. 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工程、供配电工程):基础128/人;专业:供配电268/人;发输变电280/

9. 化工工程师:基础140/人,专业290/人。

10. 环保工程师:基础140/人,专业290/人。

七、工作要求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做好本地区此次考试的宣传发动、网上报名、考前信息比对、考后审查及对报考人员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八、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市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严密组织,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附件:1. 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工作计划

2. 202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202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2021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

3. 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专业学历明细

4. 2021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考试报考条件

5. 2021年度注册土木(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

程、道路工程)、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暖通空调、

动力)、电气(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环保工

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6.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新旧专业对照表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新旧专业对照表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新旧专业对照表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对照表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注册电气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注册化工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注册环保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7. 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及其有效期统计表

8. 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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